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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樱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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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小BO换了一个又一个。。
是想换新的心情我也不知。。不过今次还好。。
至少把自己所画的见得人的图都搬了来。。
笑。。以后抽了新的图也一并搬过来吧。。
还叫上妹妹帮选的地方呢。。笑。。
是对自己也不相信了吧。。
天真的很冷。。
坐在车上晃几小时居然睡着了。。
不过很幸福。。嘻嘻。。
还是决定写点什么吧。。
至少今次是语录。。
笑。。是决定了搜集身边人的笑话。。
(这人很欠抽的!)
昨天跟人吵架了。(估计某人也清楚是谁了。)
好吧。。有句话说得没错:那是怨积的过久过多了,终于暴发了吧。。
吵完了。觉得自己也是个傻瓜。。
为什么呢?问自己,也不知道。。
放假三天。。呆家里好了。。看看我的漫画书。。画画图。。听听歌。。
对于丢了两个手机的我来说。。
终于妹妹说:你与手机无缘。。
老妈也不让我用手机了。让我用小灵通。。= =+
哎。希望换了新小BO能真的有新的好心情吧。。
初八开始就要上班了。笑。然后可能会去学会计了吧。
没时间闹了。不能自由自在的。继续笑。
哎。我会想念我的LG。想念我的LP们。。想念我的美人。。
还有想念那些有爱的书呀文呀。。
一个月,一个月。。努力呀加油呀。。
泪别了。。。
小吉良。要生日了。。思念一个人的心情是幸福还是痛苦。只有自己知道吧。。于是,生日了。。我怎舍你再受苦呀。。亲爱的。。我会爱你呀我会爱你呀!(众:人家只爱银子。好不好。)
五彩的聚光灯下,行走,摆姿,再转身。
T型台永远不变的步伐,也永远不变的表情。
到底有没有永远不变的心呢?吉良在心里问自己,目光却飘向那个男人所在方向,一如即往不变的笑脸呀。对于自己投过去的目光没有任何改变。于是,继续随着音乐行走着。
最终,结束了么?服装展在一阵掌声于鲜花声中结束了。
吉良在化妆室卸妆后,于是想自己一个人走走。
才到门口,肩被一只手搭上了。熟悉的气息允斥着整个胸腔,在未来得及整理好呼吸,嘻笑的声音便响起了:啊咧,伊鹤,不等我么?
吉良心里转过千百回,终于没能发声音来。当身后的脸与自己面对面时,吉良悲哀发现,自己根本不能拒绝这个男人。
真的不能拒绝吗?还是不会拒绝?还是不想拒绝……
随着男人的步伐,忘了自己是怎么离开服装展示会的,最后也忘了自己身处何方。
那个男人,叫市丸银。我,吉良伊鹤,我爱他!
吉良在心中这样跟自己说。很悲哀,自己从未从那个男人口中听到“喜欢”两个字。更甚“爱”!
而且那个男人非常的会使用自己爱他的这项为所欲为。
(啊!!!!!!!!!!不想写了。。呜。。我好想哭呀。。写文无能呀。。听姻缘听得想哭了。。我真的真的好想袅袅呀。。呜。。让我去死吧,再又让我活过来。然后再死去!!!!!)
伊鹤,呢。这高跟鞋很适合你呢。走猫步的时候一定很美。那个男人提着双白色高跟的鞋,当时吉良在心里赞叹:真是精致鞋呀。
于是吉良穿上那种痛心刻骨,在那个男人的笑脸前行走着。因为他说过:伊鹤,呢。这高跟鞋很适合你呢。
于是终于快要放假了么?
不能相信今天是最后一天,却也是辛苦得想要哭泣的一天。
不知是怎么渡过的那1个小时。于是还是渡过了,不是么。
笑。。那个想要哭泣的一小时呀。
明天开始可以睡懒觉了。。神呀。这不是梦了。。笑。。
终于可以无忧无虑的做自己想做的事了么?
终于可以腐败的堕落了吧。。笑。。
亲爱的小魔说小吉3、27生日。。于是礼物今次不能浮云呀。不能浮云!
亲爱的小吉良我会为你好好虐小银子的。
汗。也不知最后是会虐到谁身上。。
最终还是只会虐我吧。。虐我的神经。
笑。是心甘情愿的嘛。。
好幸福哟。。今天收了个可爱的小妹妹呀。。
于是她会画一幅图送我呀送我呀。。很开心很开心呀。
PDPD的为她找图去。。我要大白白呀。。
第一次有人为我画头呀。。幸福。。
(实是很久前的文。只不过搬过来而已。。。最近一直没心情。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前言:EG有理!EG有罪!呐!其……实我是知道我有罪。但是,请听我说……
化蝶(蒲夜,官方CP)
话说那四枫院家小姐夜一年方十六,才貌双全。自幼养在深闺人不知。
于是,四枫院家老爷便送其至杭州老友的书院美名学识去。
夜一美得亦男亦女。于是假扮男儿身,带上丫环真真(是我爱现,就客串客串。谁说不行的?!我乃作者是也。)前行去了书院。
在书院得知也有一位才貌双全的公子。
夜一大惊,于是派真真前去打探虚实。
真真在途中遇上了也是前来打深消息的公子的书童白VS银。
在此两人大战了三百回合所谓风云变色,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天崩地裂,所有妖魔鬼怪死光光的口水战之后。真真知道了那位才貌双全的公子叫蒲原喜助等等之云。只是可惜未能得知其祖宗十八代加生辰八字。
两人都回去把探得的消息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主人。
两位主子听得惊天地泣鬼神。在终于得知了对方的底细后,于是心底想好了对策。
次日,夜一收到店长送来的赏花邀请书。
下战书来了。夜一把自己打扮得俊俏非凡,一袭嫩青长衫让她看上去飘飘若仙。于是,带上真真应邀前去了。
花园里万芳竞艳,蝶舞蜂鸣好不热闹。
夜一与蒲原各据一方,双方见到对方后都大为惊叹,不约而同的在心底想到:看来对方是有备而来的。不算是浪得虚名。
夜一微笑着拱手道:“蒲原兄,你的皮肤肤色非常好呀,嫩白嫩白。”
蒲原也作揖:“夜一弟,见笑了。为兄不过是昨晚贴了五十张面膜纸好好保养了一番呀。哪及得夜一弟你眉清目秀惹人怜呀。”
夜一回道:“兄台,见笑了。兄台你是剑眉飞扬,朗目如星。蛮是男子气概呀。”
“呵呵,夜一弟可所谓谓是人比花娇美呀。”蒲原手持一朵刚摘下的鲜花,将花送于夜一。
夜一收下花:“呵呵,真是多谢兄台了。啊,对了。我也回送兄台一礼吧。来时匆忙也没带会么出来。就将我这家传玉佩赠于你吧。”
蒲原也大方收下了玉佩。(啧。原文中是祝英台送花,梁山伯送玉佩。既然是EG,反了就反了吧。)
在初次交锋之后。夜一和蒲原觉得对方功力之深都不能小视。
于是,决定好好观察些时日再另行作打算。
两人为了能再了解对方,便结义金兰,假义友好相处。
在别人眼中他们俨然成为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加上两位才子都是年青俊美,形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人气直逼超级巨星。(当然是明星拉。喂,别告诉我你连明星都不知!)
由于两个呢力衡雌雄,一直没在暗处分出高低来,让两人一直都寝食难安。
奈何,这时四枫院家来了一封家书让夜一小姐加去相亲。
离别之时,两人互赠了自画像。
蒲原心想:终于走了。
夜一抱恨离去。
之后。蒲原打开夜一的画像。马上变成了琉璃仙(让你客串一下,给个香吻吧)状的化石。原来俊俏的夜一居然是女的!
蒲原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扮起男妆来比自己还要俊俏,气得上气不接下气,晕死过去了。
夜一拿着蒲原的自画像打开来看。天哪!画像中的蒲原被他自己画得比真人更玉树临风!惊得一口气没上来也晕死了。
蒲原的书童白VS银和夜一的丫环真真为让这两人死后也能在一起。于是将两人葬在了一起。
之后,那坟墓中冒出了两只蝴蝶。
两只美丽而妖艳阳天的蝴蝶在花群中竞相翩舞。
END
后记:
呀!请各位看倌看完我说的以下后话再杀我也不迟。
首先,我承认我真的是RP了。中国如此唯美的爱情故事让我改成这样。特别是写的时候一旁还入着《梁山伯与祝英台》。
我为了让这文有感觉点。打草稿是用毛笔写的。
不太喜欢看电视的我近来特喜欢陈小春版的《韦小宝》。于是妄想之后便有这风格的此文。
交待完了。来杀我吧。
我知我可以下地狱了。
只是不想用自己的心去活了。。
忽然想起了那个男人。忽然想用他那冷冰冰的性子生活着。。
至少他还是会讲冷笑话的。。
那是无动于衷吧。。笑。。是冷是热。。
之前忘掉了他的手机号。
前段时间在QQ的一个角落发现了。
不知是哪个发了过去。却发现是他。
依然不变的性子呀。。
面瘫么?他也会有笑的时候呀。。
难得在捉弄他时还会脸红呀。。
那个大我5岁的男人。。笑。。
人格就这样分裂了。。
之前为她而活的心不在了。。我始终学不来她的温柔。。
现在学那个冰山男人吧。。用他的心而活。
今天哪都没有去。。发疯般的和妹妹两个人做了接近400个的糕点。。笑。。
结果妹妹累得腰酸背痛的。。便说:我的腰骨痛死了。。
我戏笑:你那也可以称为腰?!
妹妹怒视:就算是水桶腰也是腰!!
哈哈。。笑倒。。。
当提到我是个如何的人时。。我说我是个善变的人。。
妹妹说:你不但是个善变的人,而且还是个很变态的人。。。
继续笑倒。。
妹妹说:以为自己够强悍、变态的了。。没想到还有人更加厉害。。
真的是冷笑话的两姐妹呀。。抽打!
在发表自己的文章前写一下感受,很少会把这种接近生活的文章搬上来。心以前最多也只是写写同人之类的。现在人变了,大了,老了,孤单,就会渴望情感。写的东西就像是B小调爱情之类的了。好笑。哎。
文章的名字暂定,人好懒,不想去动脑。如果哪位亲看了我的文,就替我想个诗情画意点的名字吧~大家见笑了~
在流浪里徘徊
会喜欢上“流浪”般的生活,那是因为看过《三毛流浪记》。很可惜,我去流浪的地方并不是凄美的撒哈拉沙漠,而是为了生存而所选的不同的城市。
打电话联系上远在家乡,已嫁为人妇的好友,其实我也不打算打扰她,只是在异地过节时都会有的一种孤单,寂寞离愁感。
霓灯下的夜晚繁华、暄哗,却只是个透明人般的看着人来车往。
“他快要结婚了。”
“是吗?”
“是啊,早在上个月时,他遇见我时跟我说他快结婚了。”
“那好啊,替我恭喜他。”
前几天,QQ里的留言他说:“我好想你啊。”“真的好烦哦。”
今天,我听到了这句话——他快要结婚了——好像曾经也听说过。
时间倒流,去年的这个时候,“他”的结婚是电话中好友告诉我的。不久,“他”真的结婚了。
如今,好友再次告诉我另一个他也要结婚了,我明白那是真的,我依旧重复着“恭喜”。
平静的呆在网吧里看——《我和僵尸有个约会2》。才看到前几集,讲到来利和诗雅的那段爱情。
其实,去年已将《我和僵尸有个约会3》看完了。而且,今次看这部时,我已将最后一集看完了。每次无论看什么电视和书,我都喜欢将最后的结局看完才从前面看起。(电视是租碟回来看,我不喜欢等待,让我一天天等待电视台二集一天的放映,我会受不了的。)看书也是,我会将最后一章看完,然后才从头开始……
那个灰色的熟悉的头像,今天看来特别的陌生。我如同往常一般隐身,躲在一个角落看着那些人来来走走。群里同学,朋友的留言和聊天与我无关。
我开始在想,我为什么还是那么平静,太不正常了,超乎了我自己的想象,今机的是个女孩,女孩旁边是个男孩,男孩不知对女孩说了什么,女孩笑得花枝乱颤。
况天佑死掉了。另一个况天佑出现了,那是况天佑的爷爷。这个“况天佑”不再喜欢王珍珍,而是喜欢“马小玲”。电视剧老是这样,老是将爱扯来扯去。心中无名火一起,关了电视剧,玩起了平日最爱的游戏。
不知为何,今天心神老是不定。游戏老是输!啊!不可能!居然边输了10局给一个比我等级小的人。叹了一口无奈的气。
我开始在心里承认自己又是再次的“失恋”了,在21个年头第三次失恋。
第一次是我喜欢的人。
第二次是喜欢我的人。
第三次是……
很爱他吗?没有吧!我也并不知道。
我是中学低他两届的学妹,在学校里并不认识,而是几年后,因为那个喜欢我的人而认识了他,他们是朋友,那个喜欢我的人是林。
兰也是我的朋友,兰很爱他。我就慢慢的认识他。林对我说,他的父母想见见我。我笑了,我内心里想法是正准备去外地过我自由的流浪生活。如今我不会为了一个男人而留下的。我只是微笑的告诉他,我没有兴趣见伯父伯母。然后,林就离我而去了。我知道的,因为家里的电话没有再响起那个找我的声音。
可是兰来找我,那个一生都是希望被男人宠在手中的玫瑰般美的兰来找我。
也好,因为内心寂寞,出去透气也好。他也在,微笑。
说真的,他是个美男子,不然兰不会那么用心地去接近他。
“用你的车带我去兜风好吗?”
“好啊!”
我跳上他的车尾,我用手扶着车尾。兰一脸古怪地看着我,我并不介意。
我不会抱住他的腰。我向兰眯眼暗示,兰笑了,也坐上了另一位同伴的车。
风将我的短发全都吹向了脑后,闭上眼,耳朵里只有“呼呼”的风声。冰冷的确良空气顽皮地钻进了衣领,我并不在意这一切。
后来,他告诉我,他想拥抱我。
我告诉他如果是朋友的拥抱我绝对会给!
我没有忘记兰,虽然我也渴望一份感情,他也是再度让我有特殊感觉的人。可是我再无论如何反叛不寻常,可我依然有我的原则。
他没有得到我的拥抱,可他让兰失去了对我的信任。
我没有讨厌他。
好可怕的习惯。真的,好可怕。对于经常呆在一起,让我越来越对他信任了起来,甚至做起了我认为最不可能的事,我居然会让自己的头靠在他的户上,任他将手抚摸我那长了一丁点儿的短发。
“我要离开了。”我还是平静的微笑。
“真的吗?”他也是对我微笑。
看着窗外不断往后消失的景物,我明白我已离开家乡了,也离开了他。
好友说过,如果我走了就是放开了他。我放了他会后悔的。我知道我不会后悔,有的只是一种遗憾而已。
没有留下只字片句的,也没告别。等过了半个月才留言告诉他,我人已在何处了。
他不敢相信我当初的那句话是真的。
他不相信我所说,所以我和他之间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感情而言。这是一段可有可无的感情。如果真的存在就先让它去接受考验吧。
考验我在日后是否会突然发现自己是在乎他的。考验他对我是否也是真心,考验那未成形的“感情”。
每晚躺在床上看着手机中他的留言。我的回答如同一般朋友。
在没确认他是值得我放弃流浪生活的人之前,我是不会让自己彻底让他知道我是在乎他的。
那份在乎并不算太深刻,但却是我用了许多心情却成就那份在乎的。
留言里的那句“我爱你”好象有那么的一丝丝的温暖。
后来,手机掉了,被人偷走的,并没有忧伤多久。
手机掉后,失去了联系,我也没有再去买一部的念头。相信一切随缘的我就一直这样下去。
一年后,会回到家乡是因为我最好的好友结婚,所以我要回去。
看着好友为了婚礼忙了好几个月,也深深地感动,内心居然动摇,也有了一种想要定下来的念头,念头一闪而过。
谁可让我留下来,我的心并未告诉我,所以我没有留下来。
我告诉他,让他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僵持了一段时间。他真的有和别的女孩在一起出现,都是好可爱的女孩,配他。
依旧上我的网,玩我的游戏。
除夕的那天,我知道我很美,很安静的美,因为那一头长发。我依旧笑得很自我。
他忍不住又来找我,2月14日,情人节,他苦笑首说:“今年你收不到礼物,不会怪我吧!”我知道他还在怪我太过冷淡。
他对我说,他的父母想见我,那一日是无霄节。我没有答应。我说这样的节日里只适合和自己的亲人呆在一起。
无妨,这些不是可以让留下的理由。今次走得更快。
一直没有联系,但他都有留言给我。我也没有太多的回话,只有:过得可好,珍重!
工作之余便是上网,看书,听歌,偶尔画画。
然后在网是遇上了第一个让我失恋的人——明。我和他很自然的成了知心朋友,谈心聊天。
他得知我到现在还没有男朋友,就一直自责,他还认为我是为了他而还未找男友。我告诉他,那不是他的原因,而是,缘份和感觉没有来到而已。
他说恋爱的女人最美了。
我便告诉他这几年没有男友的生活,我越来越美了,他哑口无言。
我笑着,不明白当初为何会喜欢他,他明明就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而且那时还很年幼,心里更是最向往流浪的生活的时刻。
我注定要为那个想法而失恋。
没有心情将电视剧看下去,关了机,走上大街。
又是个佳节啊,只是可惜。
这次是真的孤单的站在大街,冷眼看着不断改变的景象。
真的好希望一下子就让我体会到一辈子活够的感觉。然后再从头开始。
不想再失恋,决定不再恋爱了。
孤单的流浪人不适合恋爱。
如果真的有天要结婚的话,都不知该找个什么样的,不知找个没什么感觉的,我不喜欢的、也不喜欢我的,如何……
三毛和荷西的倾城之恋并未同样的落在这个同样渴望流浪的我的身上。
—THE END—
终于完了`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和当初写的时候一样,完了后脑袋里一片空白`然后好想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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